2021-08-19 15:45:21
第15届 新泻国际商务博览会2011 参展指南
报名截止日:7月29日(周五)
会期
2011
年
10
月
27
日(周四)
28
日(周五)
上午 10:00 ~ 下午 5:00
会场 新泻市产业振兴中心
新泻市中央区钟木185-10
主办 新泻国际商务博览会执行委员会
新泻市政府、新泻产业促进中心、新泻市开发公社、新泻新商务协议会、新泻产业创造机构等
主管
第一印刷所
新宣企业共同体
协助
环日本海经济研究所(
ERINA
)
、
日本新商务协议会联合会
、
关东新商务协议会
●咨询报名
新泻市产业政策课国际经济室
〒951-8550 新潟市中央区学校町通1番町602番地1
TEL:
81-25-226-1621
(直拨)
FAX:
81-25-224-4347
E-mail:trade@niigata-ipc.or.jp
“新泻国际商务博览会2011”
主页:
http://www.messe-niigata.jp/info/
四大特色
特色
<1>
◆国际商务展区
面向国
际市场
,邀请来自
中国、
韩
国
、俄
罗
斯的企业参展。同时
邀
请国外的
采
购
商
参展,支持有意开展国
际商务
的新泻
县
内外企
业
。
特色
<2>
◆主题展区
博览会开设5个主题展区,有效促进商务对接。
□制造:机械技术
;
金属模具,材料
加工,电子器件
□信息:
软
件
系
统
,信息服
务
,通信
流通
□环保:
节
能,环保,回收再利用,燃料
电
池,
环
境
相关
技
术
服务
□健康:健康
医
疗
福利,
相关
产
品
服
务
,生物工程,无障碍服务
□生活
服务:特
许
,
经营
支援,其他
特色
<3>
◆丰富的商务对接服务
□商务预约服务
为方便参展企业与客户的商务谈判,组委会将提供预约对接服务,支持您与素未谋面的企业同仁拓展业务。
特色
<4>
◆
方便的商品推广平台
□设置商品推广台
在会场内设置商品推广台,参展企业可以向客户广泛、详细地推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
参展
须知
◆会期
2011
年
10
月
27
日(周四)
28
日(周五)
上午 10:00 ~ 下午 5:00
◆会场 新泻市产业振兴中心
新泻市中央区钟木185-10
TEL
:
025-283-1100
◆会场面积 4,455㎡
◆会展规模 180个展位(预定) ※去年实绩 149个展位(130家参展单位)
◆
海外征集对象区域
新泻市在中国、韩国、俄罗斯的友好城市
,以
及
与
新泻有着广泛交流的
城市、
地区等。
◆
参展条件等
征集
对象为向
新泻
出口商品
可能性大的企业。
本博览会是B2B(企
业对
企
业
)的商务洽谈会,
会场内不能销售展品。{注意}
会场内翻译,将由主办方出资安排
(
日常会话水平
)
。
来日所需各项费用、滞在期间费用等
,
由参展方负担。
参展期间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输费等),由参展方负担。
如果需要,主办方可帮助联系住宿饭店。
为了更有效地促成商业合作,在采取事先协调的同时,还将积极进行各种宣传活动。
◆参展对象的行业分类
□制造:机械技术
机械
产品,工具
金属模具,材料
加工,电子器件
□信息:
软
件
系
统
,信息服
务
,通信
流通
□环保:
节
能,环保,回收再利用,燃料
电
池,
环
境
相关
技
术
服务
□健康:健康
医
疗
福利,相关
产
品
服
务
,生物工程,无障碍服务
□生活
服务:特
许
,
经营
支援,其他
※食品类产品不能参展。
◆宣传
最大限度地利用由主办方、合作团体等组成的网络群,
进行积极的宣传
。
向新泻县内外企业等发送约
6
万封DM(信件广告),并通过电子杂志及有对象目的送信等的大力宣传,召集高质量买家。
◆展位规格
□标准展位(见下图)
横宽3.0m进深3.0m高2.7m(组合式展位、面积为9.0㎡)
※禁止自行切割、打孔、钉钉子。如果造成展位毁坏,将由参展方负担维修的实际费用。
□条型展位(2个展位、3个展位组合)
展位为条型设计,中间打通,无隔板。
□展位费包含以下内容
3
面围板、楣板、公司名牌板(统一字体:Gothic)、2盏日光灯(40W)、电源(100V/500W)
2
把椅子
、
2
张桌子
、
2
块白色桌布
、
2
盏效果灯
※如还有其他需求,请与组委会协商。原则上费用自付。
◆展位费
□展位
费
105,000
日元(含税)
◆
报名截止
2011
年7月29日
(周五)
◆
支付方法
参展报名表受理之后,将通知您支付方法。
◆
取消参展
原则上不可取消参展。万不得已取消时,不论理由如何,均按以下时间段征收补偿费用。
申请—2011年8月19日 收取展位费的50%
2011年8月20日以后
收取展位费的100%
但是,海外参展商因签证拒签(因申请延误造成的拒签不在此列)被迫取消参展的例外。
◆展位分配
组委会根据展位的申请数量
、
产品种类以及有无现场演示等条件分配展位。组委会不受理展位变更和关于展位分配的投诉意见。展位位置决定后,组委会仍可按照会场的情况要求参展企业变更展位位置,敬请理解。
◆注意事项
(1)在发生天灾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主办方可中止或变更博览会的召开。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
2
)通关
运输
保险等出口手续请参展企业自行办理。
(3)严禁用火或处理危险品。
(4)参展企业请在展位范围内发放资料或样品。
(5)参展企业职员及其相关者委托的代理店
、
装潢公司
、
运输公司出现工作疏漏,导致损害发生时,由参展企业负责赔偿。
(6)现场演示如果预知要发生噪音
、
高频信号、强光、热汽、粉尘、瓦斯、臭气、振动等影响他人的因素时,请预先准备好防治措施,以免对他人造成不便。主办方认为演示影响到会场管理时,可限制或禁止演示的举行。
(
7
)对参展品
贵重物品的遗失、偷盗、损伤、运输事故、参展者疏漏等不可抗力发生的损害,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请参展企业根据需要自行投保,采取保护措施。会场没有存放物品的区域,请参展企业自备纸箱等妥善保管各自物品。
(
8
)主办方对博览会中和博览会后发生的商务谈判
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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