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5日赵禹博会长与驻日首席代表赵宇应沈阳市中小企业局、沈阳市经济合作局局长陈弘的邀请在沈阳市经济合作局与陈弘局长、副局长岳贵君、沈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研究员、沈阳市中小企业协会秘书长张世忠、国际合作处处长李睿知、沈阳市援建干部领队、沈阳市财政局副巡视员、中共新疆塔城市委副书记邱立全进行了两个半小时的交流与商谈。

    双方围绕如何解决中日企业在发展与合作方面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为了推进日本各地方政府内中小企业与沈阳市中小企业间的交流与信息发布等,在沈阳日本地方政府交流平台与沈阳市中小企业局、沈阳市经济合作局、沈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本着资源共享,助力中小企业的原则进一步接触商谈,在实现平台对接、信息对接、项目对接、技术对接等领域达成共识后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

    交流会上中共新疆塔城市委副书记邱立全介绍了新疆塔城市的经济、资源与投资环境、招商项目等,平台赵禹博会长6月应邀将随同沈阳市经贸考察团赴新疆塔城市。

 

 

 

                                 資源の共有 中小企業への助け

発布時間:201155日 情報源:在瀋陽日本地方自治体交流プラットフォーム

  201155日、在瀋陽日本地方自治体交流プラットフォーム趙禹博会長、プラットフォーム在日首席代表趙宇さんは瀋陽市中小企業局、瀋陽市経済合作局局長陳弘さんのご招待で、瀋陽市経済合作局で陳弘局長、岳貴君副局長、瀋陽市中小企業サービスセンター主任研究員、瀋陽市中小企業協会秘書長張世忠さん、国際合作処李睿知処長、瀋陽市援建幹部領隊、瀋陽市財政局副巡視員、中国共産党新疆塔城市市委邱立全副書記と二時間半の交流商談をしました。

  双方は中日企業の発展と提携における情報の非対称の現象、どのように日本各地方自治体の企業と瀋陽市中小企業との交流、情報交換を進めるのかについて、深く商談しました。

  在瀋陽日本地方自治体交流プラットフォームは瀋陽市中小企業局、瀋陽市経済合作局、瀋陽市中小企業サービスセンターと提携し、資源を共有し、中小企業を助ける原則に従い、深く意見を交わしました。そして、双方はプラットフォームドッキング、情報ドッキング、プロジェクトドッキング、技術ドッキングなどの分野において合意を達成してから覚書を締結しました。

 交流会で中国共産党新疆塔城市市委邱立全副書記は新疆塔城市の経済、資源と投資の環境、外資導入プロジェクトなどを説明しました。プラットフォーム趙禹博会長は6月に瀋陽市経済貿易考察団と共に新疆塔城市へ訪問することになりました。

 

 

关于沈阳市中小企业局

    沈阳市中小企业局是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36号)精神,设立沈阳市中小企业局(简称市中小企业局),挂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沈阳市乡镇企业局牌子(简称非公经济发展局、乡企局),正局级建制。市中小企业局(市非公经济发展局、乡企局)是主管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城镇集体经济、乡镇企业工作和联系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四)指导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制度改革和管理创新;推动中小企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指导和协调中小企业的兼并、收购与重组,促进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负责集体资产监管。
    (五)组织实施全市中小企业创办扶持工作;拟订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创业辅导孵化基地建设,负责市赴外地创办企业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六)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协调落实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各项支持政策,构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七)拟订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融资服务工作;负责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中小企业上市、债券、租赁等多渠道融资工作;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八)拟订有关推动县域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九)协调和推动中小企业的区域性合作和对外经贸、合资合作,指导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组织协调中小企业招商引资和引进国内企业(项目)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地产(标准化厂房)的规划、招商和统计工作。
    (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维权体系建设;协调解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信息服务、市场开拓、法律援助等服务机构的发展。
    (十一)负责区域经济合作和交流;负责联系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外埠企事业单位驻沈办事处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参与东北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经济技术合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承担对口支援青海省工作,协调衔接支援西藏经济项目。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中小企业网:http://www.smesy.gov.cn/index.html

 

关于沈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沈阳市经济委员会和沈阳市中小企业局在沈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设立沈阳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大厅,于2007年1月份起正式开业。

    设立服务大厅的宗旨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热情服务中小企业、加速沈阳经济发展。

    服务大厅坚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组织各种服务机构,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建立服务队伍、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入驻大厅的服务机构均为我市同行业中的佼佼者,在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得到各方面的认可。中小企业在服务大厅办理的各项事务均可享受到最优惠的价格。

    服务大厅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税务咨询、税收筹划、税务辅导;法律咨询、案件代理;融资咨询、贷款担保;财务咨询及代理;市场营销、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咨询、诊断;企业土地、厂房、设备等资产的评估;企业工伤、医疗、失业、养老等保险业务咨询及代理;典当、拍卖、物流、股权转让等、我们欢迎我市广大中小企业的领导和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广泛充分的利用中小企业服务大厅提供的各种服务。




相关推荐